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

ZHEJIANG PROVINCIAL STANDARDIZATION OF CULTURE AND TOURISM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等多项国家标准获批发布

202271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3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5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其中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及执行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从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并于202321日开始实施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国家标准对等级划分要求更加明确,其中丙级为普通型民宿,乙级为品质型民宿,并增加了10.2.1条款对民宿设施和设备、经营和管理、社区贡献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甲级为标杆型民宿,增加了10.3.1条款,在乙级民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设施和设备、经营和管理、特色和其他的要求。

从世界范围看,民宿并非新生事物。但在国内,民宿的枝芽刚刚萌发作为国内民宿产业的先行者,浙江将民宿赋予多重社会意义,使它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变成了精神文明的一大载体

“当歌曲和传说都已缄默之时,只有建筑还在述说”。莫干山的清风吹动中国的民宿之风生态文明的背景也使民宿变成有个性有温度的旅游产品在全国各地各放异彩。浙江民宿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融合自身资源优势推动发展,锻造属于自己的旅游品牌,发挥特色民宿的品牌效应。同时浙江采用方式多样业态多元的发展系统实行众创、众筹、三产联动的政策,使供给侧与需求侧都能得到改善、获得双赢此外浙江也在全力做到统筹协调发展努力完善民宿行业发展规范民宿管理

2014年初,德清出台了全省首部《民宿管理办法》;2015年,《浙江省旅游条例》正式出台,民宿首次被写入地方性法规;之后,《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第1号修改单)》、《乡村民宿服务规范》等标准相继出台发布。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联合起草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始终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以此组织起草文化和旅游相关标准指导协调各项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浙江旅游职业学院隶属于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多次主持标准开发及编制工作协同起草了《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DB33/T 2048-2017)、《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对民宿行业的发展做出有效的规范性贡献助力整顿行业乱象使民宿在迅速壮大扩散的同时能够得到持续性的健康发展

此外同样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GB/T 18973-2022)为原国家标准修订


GB/T 26358-202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调整了“旅游度假区”“度假资源”表述,删去“旅游度假区的环境”“非星级住宿设施”“生态停车场”,增加“度假产品”“核心度假产品”“度假住宿设施”;增加“总则”一章,并调整部分基本条件要求。

GB/T 18973-2022《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国家标准主要调整了标准名称及应用范围;增减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减和完善了术语和定义;调整并增加了“5分布与数量”“6通用要求”“7类别”“8评定”;增加和完善了旅游厕所质量要求的规定;去掉了原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原为三个等级:A级、AA级、AAA级),改为旅游厕所质量类别(分为两个类别:I类、II类)并增加旅游厕所评定要求和细则。

相信在标准的引领下在有关部门机构的协同努力下民宿行业的春天会更加生机盎然